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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昆举办
作者:  上传时间:2017-12-11 10:00:16


第四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对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4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副省长刘慧晏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出席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表彰大会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张功祥主持。

我会刘兴督会长思想上始终与国民经济政策保持一致,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恪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积极关注和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抓住新经济形势下的新机遇,做好企业自身转型升级,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杰出的贡献。获得“第四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称号。

黄毅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受到表彰的优秀建设者表示祝贺。他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指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新的历史机遇下,振奋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勇于作为,为推动转型升级,促进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他希望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再立新功。主动适应新常态,做推动改革发展的建设者,紧紧抓住对内对外开放和沿边开放新机遇,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滇中产业经济圈、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建设,努力在新一轮产业分工、市场竞争中不掉队、不落伍,赢得新优势。增强法治理念,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建设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企业管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回馈社会造福人民的建设者,大力弘扬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会上,我会刘兴督会长作为优秀建设者代表,发言并宣读了《扎根云南热土 贡献智慧力量》的倡议书。

与会领导及代表合影留念